根據工作需要,市委巡察辦擬公開考調2名事業人員,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
本次公開考調市委巡察辦直屬事業單位——市巡察信息服務中心事業人員2名,其中九級管理崗位1名,專業技術十一級及以下崗位1名。具體職位詳見《2023年度廣安市委巡察辦公開考調事業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考調范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廣安市內各縣(市、區)、園區及以下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市級機關設在廣安各縣(市、區)、園區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具體情況見《職位表》。
三、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中共黨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7年3月3日以后出生);
6.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等條件(具體詳見《職位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各級國有企業、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到2023年3月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省及廣安市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尚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
7.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在市委巡察辦204室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報名時需提供:
1.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2張;
5.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需單位出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榮譽證書、表彰(表揚)文件、近3年本人撰寫的重要文稿或發表的文章,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市委巡察辦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報名信息、資格條件等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考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工作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考調名額。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3年3月1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到市委巡察辦204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未按規定領取筆試準考證則視為放棄。考生于筆試當天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考調名額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考調名額規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2:1,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結合人選情況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下一環節。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調職位的適合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擇優等額確定擬體檢人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
(六)體檢
市委巡察辦統一組織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參照新規定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對象,相應取消聘用名額。
(七)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方可確定為頂崗試用人員,進入市委巡察辦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試用期滿后,由市委巡察辦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人員。
(八)公示和調動
確定擬調人員后,按程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報批并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結束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其它事項
(一)考生按要求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因提供的聯系電話有誤或未保持電話暢通影響本人報考的,責任自負。
(二)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檢舉。
(三)未盡事宜由市委巡察辦負責解釋,如有其他變動,請以電話通知或廣安市紀委監委網發布的信息為準。
政策咨詢電話:0826—2823577
監督舉報電話:0826—2296960
附件:
1.2023年度廣安市委巡察辦公開考調事業人員職位表
2.2023年度廣安市委巡察辦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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