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永順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組通〔2017〕9號)等文件規定,永順縣水利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專技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見《永順縣水利局2022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公開選聘公告通過永順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報考崗位需為本縣全額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專技崗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調整編制異動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水利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 適應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5.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年齡50周歲以下(1971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發布公告之日。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表要求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1月16日上午8:00至11月 24 日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
永順縣水利局408辦公室(永順縣靈溪鎮后壩斜對面)。
(三)報名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等復印件;
5.符合公開選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審查
在個人自愿報名基礎上,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按管理權限,必須由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按公告要求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資料,根據提供的相關資料,由永順縣水利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到永順縣水利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崗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規定比例的,由永順縣水利局提出意見報縣人社局研究,降低開考比例為2:1或相應核減、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水利類專業知識》,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到2位。若筆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成績應達到60分,方能進入考察環節。
五、考察
考察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及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采取復試辦法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全過程。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公開選聘資格,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僅進行一次。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將在永順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永順黨建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不再遞補。
七、試用和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單位對選聘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配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正式調配手續,人員退回原單位。
八、有關要求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落實防疫措施,配合選聘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2.公開選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的指導和監督。
3.每名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需要的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4.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執行,全程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
5.對違反公開選聘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選聘單位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投訴電話:13707433023(水利局人事股)。
7.報考咨詢電話:0743—5222924。
8.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永順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永順縣水利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