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力素質,加快打造一支認準干、認真干的事業干部隊伍,經研究決定選派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縣委政法委上掛鍛煉,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對象
選派全縣32周歲及以下(1990年3月21日后出生)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2名。
二、選派條件
1.具有極強的政治素養,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具有全局觀念、系統思想,善于團結協作,事業心、責任感和組織紀律性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鄉鎮(街道)事業單位人員必須連續在鄉鎮(街道)工作滿5周年(截止2022年3月31日止),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必須連續工作滿3周年(截止2022年3月31日止);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三、選派程序
(一)推薦報名。各單位嚴格按照選派條件,做好宣傳動員,通過單位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推薦符合條件的人選,填寫《推薦人選個人信息情況表》,于4月8日下午6:00前將電子檔及紙質檔報送至縣委政法委政治處,聯系人:張詩雲,聯系電話:0817-8366692,QQ郵箱:1423995778@qq.com。
(二)資格審查。縣委政法委根據各單位推薦人選情況,通過查閱檔案、比較篩選等方式,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人選。
(三)人選確定。縣委政法委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綜合考慮人選綜合素質、專業特長,以及崗位需求、工作需要等,適時組織結構化面試,確定最終選派上掛人員名單,并及時將確定人選反饋至相關單位。
四、上掛時間
原則上為6個月,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上掛期滿,經考核合格,擇優調入縣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
五、人員管理
(一)管理權限。上掛鍛煉期間,選派上掛人員以縣委政法委管理為主,派出單位管理為輔。派出單位要保證選派人員在上掛鍛煉期間工作上與原單位脫鉤,避免“兩頭跑”。
(二)福利待遇。上掛鍛煉期間,選派上掛人員行政關系、現任職務等保持不變,編制保留在原單位,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負責發放。
(三)紀律要求。上掛鍛煉期間,選派上掛人員要嚴守組織紀律,加強自我管理,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服從縣委政法委統一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做好各項工作。
中共營山縣委組織部
中共營山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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