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研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研員服務學校教育教學的作用,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教科研﹝2021﹞1號)和《關于加快推進巴東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擬在全縣教育系統內通過競聘選調教研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二、選調計劃
初中語文教研員1名、初中地理教研員1名、小學語文教研員1名。具體詳見《巴東縣教育教學研究室教研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選調范圍
巴東縣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或有關政策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近三年內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合格的;
6.存在師德師風等“一票否決”情形的;
7.其他不適宜競聘選調的。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競聘選調公告在長江巴東網和巴東教育公眾號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
2.報名方式:報名者攜帶《巴東縣教育教學研究室教研員崗位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巴東縣教育局競聘選用教研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巴東縣教育局人事股403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
3.資格審查貫穿競聘選調工作始終。報考者所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取消競聘選調資格。
(三)競聘
1.本次競聘選調采取主題演講與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時長10分鐘,其中主題演講8分鐘,現場答辯2分鐘;總分100分,其中主題演講80分,現場答辯20分。
2.競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達不到規定比例,其競聘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四)考察
根據主題演講與現場答辯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競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五)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由縣教育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長江巴東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程序予以聘用。
巴東縣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