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新鄉市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決定從我市市直全供、差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中,通過考試擇優選派183人到鄉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派計劃
本次計劃選派到鄉鎮工作人員共183人(具體選派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派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衛輝市市直全供、差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教育系統、衛健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三)年齡: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上(男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干部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工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依據個人檔案記載年齡為準;
(四)學歷: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勞動模范和獲得衛輝市先進個人及以上相關榮譽的,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
(五)近三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派:
1.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的;
5.對選派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選派條件的情形。
三、選派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4月26日— 4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衛輝市友誼路南段新華書店對面)。
3.報名辦法:
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經所在單位組織審核同意并進行初審)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提交A4復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四張、《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派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單位。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派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報考人員與選派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派資格。
(二)考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考生于2023年5月11日、5月12日到衛輝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衛輝市友誼路南段新華書店對面)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本次公開選派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按擬選派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考試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擬選派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因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經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作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后實施。遞補須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檢。
(五)人員選派及待遇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派人員。對擬選派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選派到所報鄉鎮工作,有異議且調查屬實后取消選派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擬選派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或享受全供事業人員相同待遇。經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按原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四、組織領導
此次選派工作由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選派人員創造公開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
(三)選派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選派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選派范圍,改變選派程序,或者擅自降低選派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追究責任。
(四)選派人員要自覺遵守選派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組織安排,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體檢、考察等程序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信息發布
衛輝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eihui.gov.cn)為本次公開選派工作的公開發布網站,有關選派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衛輝市人民政府網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衛輝市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
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