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寧波市公用事業指導中心擬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寧波市公用事業指導中心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下屬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城鎮燃氣、集中供熱、加氫站運行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管、服務指導、安全宣傳,指導公用行業發展。
二、選聘范圍
寧波市級機關、各區(縣、市)機關、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選聘條件與崗位要求
(一)選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素養、敬業精神;
2.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3.符合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回避的規定要求。
(二)選聘崗位及要求
選聘單位 | 選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資格條件 |
寧波市公用事業指導中心 | 安全生產監管崗位 | 管理崗位 | 1 | 負責公用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應急管理、事故調查、各類場站消防安全等 | 1.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專業不限;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燃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
注:1.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試用期未滿,或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區(縣、市)以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聘)或組織調配的人員,在鎮鄉(街道)工作不滿5年或不滿地方和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4日,逾期不予補報。
2.參加選聘人員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ingbo.gov.cn,下同)或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網站(http://zhzfj.ningbo.gov.cn/,下同)下載并填好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報名資料”。郵件發送后請電話聯系確認。
所需提交的材料:(1)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2)身份證(正反面);(3)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4)職業資格證明材料。
報名郵箱:87203333@163.com。聯系人:胡老師,聯系電話:0574-87203300。
(二)資格初審
1.參加選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選聘單位在收到郵件后將對參加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選聘條件的,通知本人進入下一環節。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選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選聘單位將通過電話(或郵件回復)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2.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選聘條件的人數與選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的,將取消該崗位選聘。
(三)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考試,采取規定時間、集中面試的方法進行。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通過資格初審的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選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環節,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選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
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以及入圍考察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網站公布。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選聘單位將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其與選聘崗位的適合程度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開始前,考察對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和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取消考察資格。
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的聘用崗位等級,將根據選聘單位職數及人選情況進行綜合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按組織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選聘人員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選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網站公布。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參加選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將及時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聘資格。
本次公開選聘監督電話:0574-87300251、87191131。
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