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州總工會擬面向社會聘用1名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條件
(一)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嚴謹,辦事公道,熱心服務職工群眾,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掌握國家和地方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熟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制度,以及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專業知識。
(三)熟悉集體協商和職工民主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有一定從事調查研究、化解勞動爭議矛盾、開展集體協商代表和職代會代表培訓的能力。
(五)男女不限,優先從獲得州級以上表彰、具有企事業單位工會工作經驗的退休人員中選聘,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68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處罰的;
2. 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 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 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6.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的;7. 在職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二、聘用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 報名地點:州總工會202辦公室。聯系人:屈立鼎;聯系電話0718-8297226、17707183455。
3. 報名要求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本人持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個人簡歷、獲獎證書原件。報名時請上交彩色免冠1寸登記照3張。
(二)審查(2023年3月24日前)
現場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工作簡歷等進行審查,符合應聘條件者,報省總工會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補助標準按照《湖北省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執行。
恩施州總工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