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中學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經研究決定,并報區編委同意,公開遴選引進中學教師3名,補充到屈原一中任教。現將公開遴選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引進名額
中學各科教師共3名。
二、遴選引進范圍
屈原管理區外公辦學校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遴選引進基本條件
1.具備屈原管理區戶籍,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具備屈原管理區戶籍的城鄉居民及屈原管理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屈原管理區戶籍的認定辦法為參加高考前系屈原管理區戶籍或引進(調入)當年7月1日前具備屈原管理區戶籍);
2.具備縣級及以上相關部門審定的公辦學校教師編制和完整的人事檔案材料;
3.自愿服務屈原管理區中學教育教學,且在屈原管理區工作期限不得低于5年;
4.恪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5.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學歷、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專業發展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能力較強,教書育人效果較好;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如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
四、遴選引進否決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進: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檔案資料造假的;近五年內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規定的。
五、遴選引進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15日—12月16日
報名地點:屈原管理區教育體育局人事股112室。
報名須帶證件資料:報名人員需填報《屈原管理區公開遴選引進區外在編在崗教師報名登記表》,并依據引進條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單位主管部門出示在編在崗證明、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發表教育教學論文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二)資格確認
由區教體局會同區人社局,按照引進條件對報名參選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報名人員參選資格。
(三)面試
面試時間:2022年12月20日 上午: 8:00
面試地點:屈原一中
面試內容:由評委根據報考科目選取:初中教師面試內容在初中7-9年級現行教材中選取任一課時、高中教師面試內容在高中1-2年級現行教材中選取任一課時。
面試形式:試教(不使用任何電教儀器),采用無生上課形式。
面試時長:不超過10分鐘。
面試順序:現場抽簽確定。
評分、計分辦法:同組評委依據評分標準,分別給每位考生按100制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總評分的平均值即為該考生的試教成績。
設立試教最低分數線。試教最低合格分數線僅適用于實際參加試教人數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其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實際參加試教人員總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0%計算。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四)體檢、考核
根據各學科崗位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者,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相同,則職稱高者優先;若職稱相同,則年齡大者優先。體檢對象按通知規定參加體檢。體檢達標者,按通知規定進入考核環節。
(五)遞補規定
擬錄人員應于調檔函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紙質檔案資料送交區人社局審核,未按時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者即視為放棄復核資格。擬聘名單公示前,因考核、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內送交人事檔案等原因導致人員缺額的,各專業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2次。擬聘名單公示后出現招聘計劃空缺的,不再予以補錄。
(六)公示及聘用
面試、體檢、考核均達標的人員,公示期滿(5個工作
日)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本次公開引進(調入)人員,納入全額事業編制序列,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所有新進教師必須簽訂合同,在屈原管理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本《公告》由區教體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0-5720157(教體局人事股)
屈原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屈原管理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 :
2022年屈原管理區公開遴選引進中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 |||||||
學 校 | 崗位 | 擬引進 | 最低學歷要求 | 學歷學位 | 年 齡 | 其 他 條 件 | |
屈原管理區第一中學 | 高中數學教師 | 1 | 本科 | 學士 | 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 | |
初中政治教師 | 1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 | |||
初中英語教師 | 1 | 本科 | 35周歲及以下 | 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 | |||
附件2 :屈原管理區公開遴選引進區外在編在崗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崗位: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寸照 (彩色) | |||||||||||
身份證號 | 政治 面貌 | 專業技術職務 | |||||||||||||
參加教育 工作時間 | 列編 時間 | 身體 狀況 | |||||||||||||
本人(或配偶、父母)戶籍地址 | 配偶(或父母)工作單位 | 本人聯系電話 | |||||||||||||
最高學歷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第一學歷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現崗位進入形式 | 公開招聘□ 委培□ 畢業分配□ 其他政策性安置□ | ||||||||||||||
教師資格證 層級及學科 | 教師資格證編號 | ||||||||||||||
現工作單位 (全稱) | 現任教學段及學科 | ||||||||||||||
工作簡歷 | |||||||||||||||
主要工作業績、科研成果及獎懲情況(含近兩年考核等次情況) | |||||||||||||||
調出單位意見 | 教育部門意見 | 人社部門意見 | 編制部門意見 | ||||||||||||
(蓋章) 年 月 日 | (蓋章) 年 月 日 | (蓋章) 年 月 日 | |||||||||||||
報 名 承 諾 | 本人所填寫的上述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證件均真實有效,本人無違法違紀和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規定。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責任。 簽名: 年 月 日 | ||||||||||||||
教 育 部 門 資 格 審 查 意 見 | 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 審查人簽名: 單位(章) 年 月 日 | 人 社 部 門 復 審 意 見 | 經復審,符合報名資格條件。 復審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附注:1.具備屈原管理區戶籍,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或具備屈原區戶籍的城鄉居民及屈原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外縣(市、區)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填寫此表。
2.本表一式三份,辦理調動手續時區人社局、區教體局各留存一份,存入檔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