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樹立從基層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優化我局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平陽縣教育局擬在我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平陽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選調對象應當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好的品行作風、較強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和綜合文字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三、選調程序
(一)推薦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填寫《平陽縣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選調報名表》(詳見附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前將報名表電子稿報縣教育局政工科,聯系人:陳海歐;聯系電話:13906774060(教育網664060);郵箱:50219052@qq.com。
(二)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政工科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選出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
(三)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在筆試、面試的基礎上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六)借調。根據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等綜合情況,擇優確定選調人員。
選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能勝任工作的按程序調入;不能勝任工作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平陽縣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點擊即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