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我院“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全面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鄭州高新區法院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特邀調解員。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公開招聘特邀調解員20名。
二、崗位職責
15名特邀調解員常駐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其余5名常駐高新區中心法庭,參照法院工作時間進行辦公,接受法院管理,對訴至法院且當事人同意訴前、訴中調解的民商事糾紛,在法院指導下開展調解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齡在身體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放寬至70周歲以下;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具備高中或以上學歷;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眾工作,有一定的調解能力;
以下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并優先聘用:
1. 退休法官、檢察官、公安、司法人員、仲裁員或公證員等;
2、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律工作經歷的;
3. 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
4. 具有教育工作、醫療工作、社會工作、婦女兒童工作等經歷的;
5.具有鄉鎮、村(居)委等基層工作經歷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限制高消費的;
5.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力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
3.報名地點及聯系人:鄭東新區正光路6號鄭州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
聯系人:倪倩倩 電話:60606119。
4.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①填寫《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可到法院領取或自行下載(點擊本公告下方附件鏈接下載報名表);
②本人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2張;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⑤原工作單位或居住村(居)委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現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及其它材料獲得聘用資格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按上述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符合條件的,將通知報名者參加由本院組織的測試。
(三)測試、面試
主要考察報名者從事調解工作崗位應具備的基本技能、語言表達能力及形象舉止。測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面試成績高低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經面試、測試和體檢及格確定初聘人員后,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聘用,由本院頒發聘書并納入特邀調解員名冊統一管理。聘用期為兩年,可連任。
五、培訓和案件補貼:1.培訓。特邀調解員由本院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2.工作補貼。特邀調解員試用期為3個月,聘用后(含試用期)按照《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關于特邀調解員管理辦法》確定的標準發放工作補貼,實行一案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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