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增強衛生健康行政管理力量,泰州市衛生健康委決定面向全市(含所轄市、區)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一級科員職位2名,其中醫學類(職位一)1名、公共衛生類(職位二)1名。
二、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市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完成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5.有較強的衛生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鄉鎮(街道)公務員須滿5年服務期限,選調生須滿3年服務期限,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至時間為2021年10月;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6日。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泰州市衛生健康委人事處(泰州市海陵區永泰路318號),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523—86393166。在規定時間內,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書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3.所需材料
現場報名,請提供以下材料:①《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正反打印),報名登記表請到泰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http://wjw.taizhou.gov.cn/)下載;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③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二)資格審查
對所有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通知其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素養以及文字寫作能力等內容,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四)面試
面試重點測試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開始前,考察人選需提供以下資料:①公務員登記表(機關人事部門蓋章);②工作經歷證明;③年度考核結果及相關任職證明。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核實,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從所學專業、工作履歷、實踐歷練和崗位實績等方面進行崗位匹配度評估。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泰州市衛生健康委黨組集體研究,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
考生體檢前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對在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計劃缺額,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泰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公開選調紀律,秉公辦事,陽光操作,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并自覺接受市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或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取消相關報考人員的錄用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給予嚴肅處理。
公開選調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所列情形的,一律實行回避。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393166,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公開選調監督電話:0523—86393619。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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