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推進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9名急需緊缺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單位及名額
本次引進人才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為事業單位公開引進19名急需緊缺人才。具體引進單位、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朔州市平魯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引進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資格條件
1.博士研究生不限專業,根據所學專業和個人意愿一對一開發崗位,采取面談+考察方式直接引進,不占用本次引進崗位名額。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照崗位要求,采取“面試+考察”的方式擇優引進。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前取得。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在本次招聘中按“兩個同等對待”執行。
(四)不得報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引進要求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其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新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8.具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名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9.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引進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引進人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引進信息通過下列網站發布: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朔州市平魯區事業單位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組(借章)
2024年8月13日
原標題:朔州市平魯區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zpinglu.gov.cn/xxgk/gggs/202408/t20240813_689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