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6.現服役人員。
7.失信被執行人員。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五、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通過納雍縣人民政府網和納雍縣維新鎮人民政府公示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以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維新鎮人民政府公示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為準。
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4年05月25日-2024年06月05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2)地點:納雍縣公安局維新派出所(聯系方式:0857-3680000、0857-3680730)
(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資料:
1、納雍縣維新鎮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警務助理和交通協管員報名信息表
2、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全日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脫貧戶、退伍軍人還需提供相關證明;
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被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待定;
2、面試地點:納雍縣公安局維新派出所會議室。
(四)聘前公示
對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維新鎮人民政府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有問題的招聘對象,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四、薪酬待遇
(一)經縣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批復后,與考核合格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補貼按本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聘用后崗位補貼時間最長不超3年,并簽訂補貼期限不超3年的承諾書,聘用期滿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公示、聘用審批相關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順延遞補。
應聘人員如因個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實施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維新鎮人民政府商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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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納雍縣維新鎮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警務助理協管員崗位表.xlsx
附件2.納雍縣維新鎮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警務助理和交通協管員報名信息表.doc
原標題:納雍縣維新鎮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警務助理和交通協管員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24_84682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