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堅持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方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思想品德、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及科研潛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堅持科學選拔。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擇優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機構
1.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2.學校紀委負責對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培養單位組織機構
1.各博士招生學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科博士研究生綜合面試與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實施細則并實施,組織復試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地組織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和錄取工作。
2.各博士招生學科所在學院成立命題小組,負責相應試題命題工作,命題所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實施,做好保密工作,并接受校紀委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
3.各博士招生學科根據《鄭州輕工業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各自招生細則,成立面試專家小組,在本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施相應面試工作。
三、考試實施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填寫《鄭州輕工業大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并于復試前交工作人員。
(一)“申請-考核”制考生
1.考試方式及內容
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公示的考生進入綜合考核階段,綜合考核內容、方式、成績計算等按照各學科制定的《“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2.考試時間
綜合考核于5月20、21日進行。
(二)普通招考制考生
1.打印準考證
考生登錄研招網打印準考證,考試當天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
2.初試
(1)考試科目
普通招考考生初試科目為英語和兩門專業課。初試均采用現場筆試方式,考試時長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
(2)考試時間
英語: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專業課一: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17:00;
專業課二: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
(3)考場安排
具體考試地點及考場信息見準考證。
3.復試
初試結束后,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初試成績及招生計劃,擬定進入復試要求,確定復試名單。
4.成績計算
(1)普通招考制考生: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40%+復試總成績×60%,其中復試總成績=英語口語水平測試成績×20%+專業面試成績×80%。
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40%+復試總成績×60%。
(2) 申請-考核制的考生成績按照各招生學院制定的《“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四、考試要求
(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乃至錄取資格。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考生不得私自傳遞、發布考試相關的任何信息。
(三)考試過程中,若發現作弊、冒名頂替、替考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涉及違法的,一并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部門。
(四)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五、擬錄取工作
(一)“申請-考核”制考生由所在博士招生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對考生申請材料、綜合考核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審議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程序嚴格按照《鄭州輕工業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各學科實施細則執行。
(二)普通招考制考生由所在博士招生學科根據招生計劃,對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全面審議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程序嚴格按照《鄭州輕工業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各學科工作辦法執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未通過者。
3.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或英語成績未達到我校最低分數線的。
4.體檢未通過者。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公示10個工作日。
六、紀律要求
(一)實行監督制度。研究生院將會同學校紀委將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進行監督,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實行責任制度。各博士招生學科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要求組織招生考試,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所有參與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三)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關系或利益相關的人員必須回避考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實行復議制度。各博士招生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科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對投訴和申訴反映的問題,學科和面試專家小組應認真核查復議,并按時將復議結果上報研究生院。
(五)嚴肅考風考紀。各博士招生學科及所在招生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招生單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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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輕工業大學
2024年5月13日
原標題:鄭州輕工業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辦法
文章來源:http://yjsc.zzuli.edu.cn/2024/0513/c2878a312493/page.htm